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提升退役军人事务局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整体水平以及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安保工作需要,经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专题会议决定,伊通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工作人员及保安人员56人。现就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一
招聘计划:伊通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计划招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34人;伊通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计划招聘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工作人员12人;伊通满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计划招聘保安人员4人。
招聘岗位条件:原则要求为男性城镇户口下岗退役军人。年龄60周岁及以下(1962年10月9日前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时间计算截止2022年10月9日。
(二)岗位二
招聘计划:伊通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计划招聘应急管理工作岗位6人。
招聘岗位条件:原则要求为伊通县内户籍,男女不限,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计算机,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9日至2004年10月9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时间计算截止2022年10月9日。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